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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和男友S提及對於買房子的看法,這讓同時住過公寓和透天的我感觸良多。

我現在居住的家,從車庫往上算起共有六層樓。
自從父親去世後,老媽鮮少到四樓以上活動。(一樓車庫,二樓客廳和廚房,三樓是她的臥室)
我和哥哥之前也不常回家,因此四樓以上簡直是放空城計。
這讓我不禁納悶著:當初花那麼多錢買那麼貴的房子,實際上卻沒有使用到那麼多的空間,買透天是不是真的比較不值得?

值不值得其實很難說。
我只知道年終的大掃除,透天真的會讓你掃到很想殺人。尤其還是棟六層樓的房子。
平時我和彭碰各負責一半的打掃區域,(我主攻五樓書房和六樓和室)往往才爬到四樓就已經氣喘吁吁。(當然我極需要運動,但是喘還是會喘的)
現在進入盛夏──尤其又是南台灣,平時我壓根兒不想跑到六樓,因此都在樓下洗衣服、扭乾、晾起來。
當然,房子那麼高還是有它的好處。
一旦要清洗被單或是拜拜時,有個清靜的頂樓還是比較方便的。
只是一年頂多用個兩、三次,怎麼想都覺得蓋那麼高,根本一點都不實用。(OS:而且害我爬得辛苦、掃得痛苦)

然而公寓也有它的問題。
之前之所以搬出公寓,與鄰居相處不睦便是原因之一。
諸如下午彈鋼琴吵到鄰居、樓上跳繩跳彈簧床吵到我們、隔壁在家唱卡拉OK影響睡眠等,住在公寓都必須在意其他人的觀感。
甚至是家中電器維修、冷氣滴水等芝麻小事,都必須與鄰居保持良好溝通與互動。

然而,你能選擇你想住的地方,卻不能選擇你的鄰居。
有時候也不是對方多討厭多白目,而是你們兩個就是八輩子不合。
對於住在公寓必須和鄰居打好關係套好交情,老媽明顯感到厭煩和疲倦。
因此二話不說在十年前搬出舊家,選擇自主性較高的透天作為我們的新厝。

但是我和老哥都「有志一同」地懷念起公寓。
沒有受到切割的平面空間,較適合做最大程度的利用。
都市由於寸土寸金,導致樓房越蓋越高。
一層的空間被劃分得零碎擁擠,總讓我有居住於鳥籠之感。
(之前從松山機場坐客運回桃園龍潭,途中經過一個坐落於都市的公共藝術。紅色鳥籠內放著一棵真實的樹,黃雀放在籠子裡或外,我記得不太清楚;但是看到還滿有感覺的。這大概是台北人一輩子受房貸所逼的緣由吧。)

因此,姑且得到一個現實到不行的答案。
沒有錢,就無法擁有自己的房子。
年輕人就該努力打拼,只為了爭取更好的生活品質。(不論是還房貸、買車子、出國旅行,亦或孩子的教育費)
等到你賺得夠多了,才發現你沒有那個命去享受它。

只因我還年輕。而未來的路還很漫長。

值得我期待,也值得我用汗水與淚水交換幸福的承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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