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我而言,在網路上發表文章並不困難。國中玩過聊天室和即時通,高中因參與社團而成為 BBS 的常客。對於在公眾空間表達自己的論述,我算是很早就啟蒙了。與同齡的朋友相比,我的打字速度在國中就大幅領先其他人,這是我在電腦課的打字測驗結束後才發現的。
曾經,我是那種「想到什麼就寫什麼」的類型。就像多數年輕人的網誌,我把一些別人不感興趣、自己卻在意得要死的「心情故事」分享出來,完全不在乎「是否有讀者」或「別人會怎麼想」等等。這些不堪回首的過往總讓我發笑,如同回頭閱讀自己寫過的書信、字條或所謂的「交換日記」,都讓我對於自己的幼稚和無知百感交集──這無疑是鐵錚錚存在過的事實,但我偏偏提不起勇氣去面對,並且大方承認它們也是成為現在的我的一部分。
這類可鄙無用的行徑,直到上了大學之後還是沒有明顯的長進。一方面是因為我玩得太兇,將大把大把的時間揮霍在「出門玩樂」和「談戀愛」這兩件事情上,沒有心思好好寫篇文章,並且讓自己像塊海綿般貪婪地吸收知識。我知道自己是喜歡寫東西的人──或許稱不上言之有物或具有意境的寫作,但只要「感覺」一湧上來就停不下手的這種心境我很熟悉。難道我只能寫一些不痛不癢、與多數人無關的小事嗎?難不成寫文章真的只是「我開心就好」如此簡單而已?認識大石、並且當他也開始寫起個人部落格之後,我的網誌風格產生有別以往的轉變。
那是後來的事。其實在這之前,我的文章一直有個問題。自從大二選修不少新聞傳播相關的課程,藉由每周的心得報告,「贅字橫流」這項缺點就被放大且暴露出來了。直到現在,我還是很難在短時間內掌握到我要表達的重點,尤其是自己其實也不太了解的觀念,讓我只能藉由字彙上的「人海戰術」來模糊焦點。如此惡習在作業成績的表現上一覽無遺。雖然總是盡心賣命完成每週進度,分數卻始終無法達到我的預期。後來經過好長一段時間的磨合期,才逐漸改掉灌水的虛有其表。或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,我的文章變得簡練、明快許多,不再像以前那樣──通篇只有一個重點卻能「浮報」成兩千字,立論鬆散薄弱,缺乏精準的力道。
寫網誌並不困難,困難的是要寫出具有個人觀點與想法的文章,並且讓它真正屬於你。雖然我看小說也看電影,看新聞也看展覽,但並不是每一部作品都能帶給我反省,也不是每一條新聞我都關心。如同結交友朋需要機運,我們和好作品相遇也需要緣分。當我看《麥迪遜之橋》或《刺蝟的優雅》而熱淚盈眶、並且寫下我的感動,那是因為它值得我這麼做,值得讓更多讀者來認識它的美。然而當我寫《動物農莊》或《微物之神》的書評時,鼓舞我繼續寫下去的動力並非出自作品「美好」的那部份,而是它忠於現實的殘酷和尖銳,逼得我只能振筆疾書來遏止、藉此轉移頭皮或腸胃傳來的陣陣發麻。
這是字典,毫無疑問。我對紙本的英文辭典有著莫名的眷戀,那是線上或電子辭典所無法帶給我的感受。
或許我以為我了解它,只因為我把它「看」完了──但其實那是表相的無知。當我把自己對於這部作品的詮釋表達出來、並且公諸於眾,這就意味著我希望能找到共同的讀者──他或許和我看過同一本書、同一部電影,但是與我的想法南轅北轍、毫無相關;她或許覺得這場展覽沒那麼好,但是如果你有興趣,可以參考其他的展場加映,而那是你所不知道的。這些積極的陌生人可以提供你意想不到的線索:不論認同、批評或補充,都能增進你對這部作品的了解,使你不再以「我覺得……」作為看待議題的唯一方式。
然後是部落格的排版。我必須說,這真的是遇到大石之後才變得不同的。以前我哪管字型、字體、顏色、圖片這種事啊!重點是內容(雖然也沒什麼內容就是了),就算 power point 用的是內建的俗爛背景也無妨。但,自從親眼見識大石是如何龜毛地排版和設計後,使我那尚未開化的庸俗美感產生微妙的化學變化,然後再也走不回去了。我開始注意網誌風格的呈現,包括適當的間距與留白、圖文交叉是否影響閱讀,以及提供與本文相關的補充知識與超連結服務。因此,你可以想像得到:真正花時間的不是寫文章,而是編輯和排版的過程。除了把圖片或影音上傳(有時候這就得花不少時間了),還要做多次的微幅調整(包括英文和數字都要轉成半形的 Times New Roman),直到我滿意為止。如果剛好碰上圖片很多的排版,那真的會讓我抓狂──最高記錄是五小時吧,關於PIXAR in Kaohsiung。
曾經,我認為寫網誌是我一個人的事,和讀者無關。直到自己開始認真寫起評論,才猛然發現我真正要面對的不是讀者,而是我自己。我真的了解這本小說在講什麼嗎?寫著寫著,就這麼硬生生地卡住了。有時我會意識到自己並不是真懂,而是困惑的似是而非。爾後,我會把書本擱著,把影片找出來重新看過,我想確認我的觀察是不是正確的。究竟,是我找到一個與其他讀者不同的詮釋觀點,還是我個人不夠用功的過度概推?我會嘗試從寫下評論的過程中,來思考自己的立論有沒有道理,是早就被用爛的老梗還是有那麼一點出奇的新意。 唯有藉由書寫來面對真實的自我,有朝一日我才能無所畏懼地正視大眾和耳語的殘酷。直到那一天來臨,我才能真正體會寫作的意義:它不應該只是為了他者的掌聲而存在,而是為了自己──那個渴求知識和成長的自己,那個希望能在有限的生命去體會更多美好的自己。部落格之於我,或許也不再是個可有可無的工具,而是我「之所以是我」的那塊重要而且不可或缺的拼圖──少了它就不完整,就不會是全部。那個你們所熟悉、鍾愛的我。
其實這篇網誌是不需要放圖的,如果你注意到的話。但是我想要一點溫暖的感覺,而不只是剛硬的論述。
留言列表